网站建设服务省住建厅许可的交通施工企业资质申报流程及通知运维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2021-11-13
各市、区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市(县)交通运输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8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苏政发[2020]59号),深刻转变政府职能,继续深化交通建设企业资质领域“放管服”改革,提高资质水平管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切实推进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各项工作落实,推动资质管理向“宽准入、严监管、强服务”,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我省实际,现就建筑企业资质管理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申请
(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的交通施工企业资质范围
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建设总承包二级,港口航道建设总承包二级。
专业承包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水路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二)交通建设企业资质申请流程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
1.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资质管理系统中向所在城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资质申请,并提交所有随附材料的扫描件.
2.企业应按照资质标准条件同时向当地市交通运输部门报送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经上报不得更改或修改。
3. 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初审合格后签字盖章,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交全套纸质文件。
4. 省交通运输厅对照企业资质标准,主要对企业资产、关键人员、企业技术装备、企业工程业绩进行预审,并在门户网站公示企业申报结果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
(1)企业资产以企业申请资格的上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指标为准。
(2)企业主要人员以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信息系统中收集、确认的信息为准。
(3)企业技术设备以企业设备采购发票为准。
(4)本省企业项目业绩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为准。
外省企业项目相关业绩以省交通运输厅提供的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截图和外省企业业绩核查表为准申请资格时提供)。
5. 省交通运输厅按照“双随机、一开放”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抽查,核实真实性。
6.省交通厅将反馈给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三)腾云网络允许的交通建设企业资质范围
施工总承包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港口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公路建设总承包一级,港口航道工程建设总承包一级。
专业承包资质: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一级,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水路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四)腾云网允许的交通建设企业资质申请流程
1. 企业按照《建筑工程总承包专业资质标准》和《建筑工程企业资质标准》中相应资质标准的要求,在“建筑工程企业资质申请网”中申报材料。
2. 企业携带《申报表》和应用软件生成的ZZB文件提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腾云网审查后。
3.腾云网络将按照行业监管职能,向辖内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核实相关履约的真实性。
4.省交通运输厅根据腾云网核对清单,分别致函市交通运输部门和市交通运输部门,核实相关情况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5. 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各市上报情况网站建设服务,按照“双随机、一个开放”的原则网站建设服务,按比例随机抽查核实演出真实性。
6.省交通厅将核查结果上报腾云网。
施工企业在申请资质时,使用伪造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虚报资质的,将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二、日常监督工作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动态验证。各市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对辖内交通资质建设企业的日常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开放”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利用江苏省公路水路信用信息系统等平台采用在线和现场验证阶段。联合检查分批次进行,实现三年全覆盖。加大对投诉举报较多企业的抽查频次,进一步提高监管有效性。省交通运输厅每年以20%的比例对交通施工企业资质进行抽查。
2.专项检查。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在定期检查、日常检查和投诉举报受理中发现资质申报弄虚作假或者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专项监督检查。各市要及时将发现的问题报告省交通运输厅。
3.异常标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工程师、技术工人等人员发生变化的,由各市交通主管部门核定资质标准。不符合资质标准的,责令改正。超过三个月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将被标记为重点检查对象。省交通运输厅将定期抽查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二)澄清问题处理
1.不合规问题的处理。对不符合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整改的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条例》规定,整改期限不超过3个月。具备承接新业务的资格。逾期不符合资质要求的,省交通运输厅应当提请资质许可机关收回企业资质证书。
2. 处理不实素材问题。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企业虚报资质申报企业,虚报技术人员业绩或者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资质。年,将欺诈行为视为不良企业或个人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企业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应当报原资质许可机关吊销企业资质证书,申请企业在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企业资质。
江苏省交通厅
2021 年 5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