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网站建设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腾云网络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网站外链建设可以提升网站权重
2021-11-15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腾云网等部门调整
关于在住房供应结构中稳定房价的意见的通知
国发〔2006〕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腾云网、发改委、腾云网、腾云网、腾云网、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房价的意见》获批国务院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房地产业是我国发展新阶段的重要支柱产业。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利于满足广大群众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有利于实现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当前,要针对房地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落实和完善政策,调整住房结构,引导合理消费;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强化法治,规范秩序;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区别对待。各地特别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调整住房供给结构、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等责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目标责任制,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2005年以来中央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06 年 5 月 24 日
关于调整住房供给结构
关于稳定房价的意见
腾云网络 发改委腾云网络 腾云网络 腾云网络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统计局、银监会
去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决策部署,房地产投资增长和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初步得到遏制。但是,房地产领域的一些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少数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矛盾突出,房地产市场秩序较为混乱。为切实解决当前房地产市场存在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房价的通知》(国办知电[2005]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腾云网等部门《关于稳定房价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提出了各项政策措施,并根据新的形势对部分政策措施进行了适当调整。房地产市场。现就调整住房供给结构、稳定房价提出以下意见:
一、 有效调整住房供应结构
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住房建设规划报腾云网备案;其他城市的住房建设规划应当报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级建设(规划) 主管部门要会同主管部门加强规划效益监管,督促各地落实。
(二) 明确新建住房结构比例。“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普通商品房。自2006年6月1日起,全部新批、新建——开工建设的商品房建设将有一个住宅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含保障性住房)面积比例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上述比例的,须报腾云网审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按要求调整。
二、 进一步发挥税收、信贷、土地政策的调控作用
(三) 调整房屋转让营业税。为进一步抑制购房的投机性和投资性需求,自2006年6月1日起,对购置5年以下的房屋,销售以取得的销售收入为基础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房屋5年以上(含5年)和转售交易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非普通房屋超过5年的,免征营业税。 5年(含5年)和转售交易,在出售时出售 营业税按收入减去房屋购买价格的差额征收,税务部门要严格管理税收,防止漏报和漏税。任意减少。
(四) 严格房地产开发信贷条件。为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银行贷款囤积土地和房屋,商业银行不得向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5%等贷款条件,商业银行要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严格控制对闲置土地和商品房空置的开发企业的展期贷款或任何形式的滚动信贷,商业银行不得接受商业贷款。空置超过3年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品。
(五) 适度调整住房消费信贷政策。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自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于购买建筑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自住房屋,仍将执行20%的首付比例。
(六)保障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科学确定房地产用地供应规模优先保障中低价位、中小户型住房 普通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和廉租房用地年供应量不低于70%住宅用地供应;土地供应以限定的房型和房价为依据。别墅型房地产开发项目,严格限制低密度、大面积住房用地供应。
(七)加大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监管。对于超过合同开发日期一年以上未动工开发的,依法征收土地闲置费,责令限期开工建设;2年未开工建设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合同约定之日,开发建设面积不足1/3或投资金额不足1/4的,未经批准连续一年暂停开发建设的,按闲置处理土地。
三、 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八)严控被动房需求,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国办发)加强拆迁计划管理〔2004〕46号。合理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减缓被动住房需求过快增长。2006年房屋拆迁规模原则上控制在2005年水平以内。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禁止大规模拆迁建设。安置房和补偿政策不到位,不得拆迁,不得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四、 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九)加强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对已规划批准但尚未开工的项目,重新进行规划审查。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规划控制要求,特别是公寓结构超规的,不得核发商品房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和预售许可证。依法直至被没收。
(十) 切实整改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房地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对不符合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责令停止并依法处罚;房地产企业抢卖、囤积房屋、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的,必须加大整改力度。对情节恶劣、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经济处罚,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十一)加快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廉租房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渠道,要稳步扩大覆盖面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必须在2006年底前建立,并合理确定并公布未来两年廉租房建设规模落实廉租住房融资渠道,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土地出让纯收入的一定比例用于廉租住房建设,还要加大扶持力度。2006年底前,各地安排一定规模的廉租房开工建设。
(十二)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地要继续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网站建设,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制度,解决建设和销售中的问题,真正解决住房问题。严格落实保障性住房管理各项政策,加大监管力度,杜绝非法购房、谋取不正当利益。以集资合作建房的名义变相分发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 积极发展二手房市场和住房租赁市场。引导居民通过赎回、租赁等方式合理改善居住条件,增加中低价位、中小价位的供给大小的公寓住房通过多个渠道。
六、完善房地产统计信息公开制度
(十四) 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开展住房状况调查,全面掌握当地住房总量、结构、居住状况、消费特点等信息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制度和信息发布制度,提高房地产市场信息透明度。全面、及时、准确发布市场供求信息。
(十五)坚持正确舆论引导。要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宣传,客观公正报道房地产市场形势,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住房消费观念房地产网站建设,提供虚假信息、恶意炒作、误导消费者期望的行为,必须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