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开发四川省甘孜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清洁能源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礼品册兑换网站 开发 建站
2022-04-14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近日网站开发网站制作,四川省甘孜州发改委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清洁能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从 2022 年 3 月 22 日到 2022 年 4 月 22 日。该草案适用于甘孜州水电、太阳能、风能、抽水蓄能、高温地热能资源开发。明确取得甘孜州清洁能源开发权的单位、企业和个人,要严格按照开发规模完成开发建设任务,
有下列情形的,国家、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级别无条件收回开发权网站开发,并报请上级政府变更所辖资源的开发权。更高级别,包括:
(一)水电、抽水蓄能、风电等已获准开发,但在项目获批后一年内未开发的;
(二)公司资金不足,开发进度不符合要求,限期整改仍不符合要求;
(三)工程项目与生态保护修复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不严格执行,导致生态破坏严重网站模板,生态修复效果不佳,措施落实缓慢;
(四)损害群众利益,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的;
(五)未经授权单位批准,擅自转让开发权;
(六)光伏、风电项目在签订开发合同后3个月内未完成备案,在备案后3个月内未开工建设,或未按承诺期完成全部产能和全部产能对于并网发电,除被州人民政府无条件收回开发权外,还将计入甘孜州不良信用记录,不予允许五年内参与甘孜州光伏、风电项目开发。
此外,文件明确光伏、风电建设项目实行合同履约管理。按项目总投资额的10%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现金支付的履约保证金和银行保函形式的履约保证金各占履约保证金总额的50%),退还方式:签订开发合同后3个月内,按完成备案后返还10%;备案完成后3个月内按要求开工后退还30%;按要求满负荷并网发电并通过验收后返还50%;并网发电一年后,评估后剩余部分将在确认资格后一次性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按先退保函部分,后退现金部分的顺序进行。抽水蓄能工程绩效管理按照后续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或股东因企业资金链断裂、重组、破产等原因无法承担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确需对外转移的,须报国家资源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按资本限额报国家人民政府或国家委员会批准。.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运用综合评价等市场化方法选择光伏法人、风电、抽水蓄能项目,防止和防止垄断行为。
全文如下:
《甘孜藏族自治州清洁能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能源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科学有序推进甘孜州清洁能源资源开发和相关产业有序健康发展。《能源和资源开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至4月22日。公众可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或者通过电子邮件。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联系人:谢钦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