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利用原单位代码开发多款 APP,侵犯 8 万余部影视剧版权获利近 4 亿被公诉
2024-08-30
据扬子晚报报道,创办腾云网络前,张某曾担任某知名视频网站的运营总监。2017年7月,张某与吴某合谋开展影视APP运营业务,约定由张某负责招募人员组建团队并实际运营管理网站建设,吴某负责引资。随后,张某创办腾云网络,其中多名团队成员均是张某前单位某视频网站的团队成员。2017年底至2023年1月,张某等人利用前单位的软件代码开发运营了包括“影视典藏纯版”、“今日影视”等多款APP。《芈月传》《楚乔传》……网络上所有热播剧,一经上线网站开发,均可在涉案软件上免费观看。此类免费的“追剧神器”侵犯了国内视频网站8万多部影视剧的版权,并从中赚取了近4亿元的广告费。
2024年1月,无锡市新吴区检察院以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对张某、孙某提起公诉。2024年6月14日,张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孙某因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
经审查发现,腾云网络开发的视频应用软件中,获取视频的方式有四种:一是从互联网上搜索资源并下载上传至云存储;二是拦截播放,破解国内主流视频网站视频源地址,挖掘出“深层链接”,播放时无原网站广告;三是经业务合作视频网站授权在本平台播放的视频;四是跳转播放视频,将流量引流到其他视频网站。“从四种不同的视频来源可以看出网站开发,前两种形式无版权,属于侵权行为网站开发,而后两种则是获得授权的合法行为。腾云网络一直以来都是这种合法与非法混合的经营模式,给侦查带来难度。”新吴区检察院经济检察院检察官褚明明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