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24-09-19
全文包括本系统2018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信息公开数据(主动公开、答复解读、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举报等相关数据)、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等。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裕会南路办事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会南路3号;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一、2018年主要工作
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2018年北京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强化解读回应,扩大参与互动,优化平台机制,提高公开实效。
(一)加强法治建设和重大工作信息公开
持续推动落实《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实施细则》《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目录及标准》等政务公开制度和办法,设立政策文件公开专栏,对公共政策文件进行分类更新,及时发布政策文件。
加大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产品安全、缺陷产品召回等信息公开。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完善工作计划、抽检计划、招标检验机构、抽检结果“四个公开”机制。主动公开产品质量警示信息、抽检结果、召回信息等174项(次)。
我们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工作,重点宣传《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2018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方案》等。在北京地方标准制定发布工作研究中,积极邀请市人大代表、中新社、千龙网记者参加局长办公会,听取意见建议。
结合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及时动态调整和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开”信息、行政检查执法“双随机”信息,公开行政处罚信息4582条、“双被查”案件118件、“双随机”检查结果。
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及时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部门决算。
2.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
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策解读专栏,及时披露政策解读信息,已向社会公开披露11条解读信息。
围绕2018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加大解读工作力度,在北京市政府印发《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时,在《中国质量报》、《工人日报》、《北京日报》、《中国新闻网》、《人民日报》、《千龙网》等新闻媒体撰写文章或接受采访,进行了一系列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提升新闻发布效果,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我们将重点加强与资本之窗、千龙网等机构合作,重点在政策图解、专栏、网络访谈等方面开展合作,并利用官方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平台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图文并茂、发布海报。
制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舆情管理办法》,引入第三方专业舆情监测机构,进一步完善舆情信息共享、协同处置和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舆情监测预警、处置和应对模式。及时处置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有机蔬菜有玄机”“北京早报”“油枪频繁按压是骗局”等报道引发的系统舆情。针对电动自行车起火事故网站建设,主动与市消防部门协调,通过张贴海报、上电视、现场问询讲解等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电动自行车使用规范、防火等宣传工作,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切。
(三)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效能
建立完善网民意见接收、传递和反馈机制网站建设,及时回复。在门户网站开设“咨询反馈”、“意见征集”、“热点问答”等网上互动专栏,及时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共回复咨询932条,收集意见120条(次),解答热点问题9个。
在政府网站设立“网上办事”频道,公布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指南,推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模式,实行统一受理、一次填表、后台办理,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优化营商环境,增添市场主体活力。实行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和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服务信息内容准确一致。开展服务信息专项检查,清理公示群众、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件、证明材料,对没有法律依据的,一律取消。
(四)建立政务公开清单
完善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依据“三确定”工作职责和转变政府职能要求网站优化,全面梳理履行职责过程中的政务信息网站优化,逐项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和依据,编制完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务公开清单》初稿,为进一步明确职责、扩大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标准奠定基础。
(五)加强政府网站建设
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建设指南》,定期进行抽查、报告。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查询、服务等功能。严格按照政府网站开放整合流程,规范政府网站名称和域名管理。大力推进政府网站建设,建立健全网站建设、内容发布、组织支撑等制度机制。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坚持每季度进行政府网站建设自查、报告,发布4次报告。
(六)依法规范信息公开工作
确保受理信访和网上申诉渠道畅通,确保答复时限合法、答复格式规范、答复内容有针对性。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在通知中明确救济渠道。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及时修改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做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将政务公开纳入干部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
2. 信息披露数据
(一)主动公开工作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万条,发布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5部。
主动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1966条。其中: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费用”、行政事业性费用信息2条;公开政府措施、处置进展、风险提示、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措施等信息1条;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及收费标准调整项目、价格、依据、实施时间、范围等信息1条;公开行政机关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1963条。
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61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300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780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439条。
(二)回应与解读
回应社会关切或重大舆情77次;参加或召开新闻发布会20次,主要负责人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在政府网进行网络采访2次,主要负责人参加政府网网络采访1次;发布政策解读文章、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6次,通过其他方式回应事件72次。
(三)根据要求公开作品
2018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96件,其中,当面申请7件,网上申请55件,信函申请34件。
除6件正在法定期限内办理、3件延期办结外,共计90件按时办结,2017年底申请全年办结3件。
2018年完成的90件申请中,15件“主动公开”;24件“同意公开”;10件“同意部分公开”;5件“不同意告知”,其中1件为“涉及商业秘密”;3件为“不是《条例》规定的政府信息”;1件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8件为“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范围”;21件为“所申请的信息不存在”;1件为“告知变更、补充”;6件为“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
请求公开费用为人民币0.00元。
(四)制度建设与安全培训
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机构18个,政府信息公开阅览点25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68人,其中专职工作人员4人(不含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兼职工作人员64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资金0.00元(不含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政府网站建设的资金)。
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36次,举办各类培训班27期,培训人员520人次。